贝普医疗主动撤回创业板IPO申请
历经逾一年时间审核、两轮问询,专注于一次性医用穿刺注射器械业务的贝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贝普医疗”)近日主动撤回创业板IPO申请,引发市场较大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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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多次致电贝普医疗证券事务部,欲了解其撤回原因及后续计划等事项,但电话均无人接听。记者注意到,在此前的审核过程中,深交所重点对公司毛利率、业务模式、同业竞争等问题进行了关注。
毛利率持续下滑
贝普医疗成立于2000年9月6日,专注深耕一次性医用穿刺注射器械二十余年,是国内少数具备一次性医用穿刺注射器械全链条研发、生产及销售能力的优势企业之一,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针管、穿刺针、注射器及配件。
此次IPO,贝普医疗拟募集5.98亿元资金,分别投以年产20亿支医疗器械产品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贝普医疗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贝普医疗收入呈现先增长后回落态势。2020年至2022年(简称“报告期”),公司营收分别为2.73亿元、4.22亿元、3.79亿元,归母净利润依次为0.38亿元、0.97亿元、0.73亿元。
与收入发展态势不同的是,贝普医疗的毛利率却在持续下滑。报告期内,贝普医疗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1.56%、41.05%、38.26%,主营业务毛利率依次为41.85%、41.23%、38.06%。
尽管毛利率在持续下滑,但贝普医疗毛利率依然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这也引发了监管的重点关注。
在招股书中,贝普医疗将康德莱、采纳股份、宏宇五洲列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35.62%、34.93%、32.30%,均低于贝普医疗同期毛利率水平。因此,在首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贝普医疗说明公司产品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对此,贝普医疗主要回复称: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有所差异主要为经营模式、生产模式及产品规格等因素所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康德莱、采纳股份平均值较为接近。因宏宇五洲和公司在产品定位、市场竞争环境等方面存在差异,宏宇五洲高毛利率的品种偏少,从而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康德莱、采纳股份及公司。
自有品牌销售占比低
除毛利率外,业务模式亦为监管关注重点。
据悉,贝普医疗主要通过ODM模式开展业务,即加工生产完成客户选择的产品后贴上客户品牌对外销售,同时也通过贸易和经销方式积极推广“BERPU”、“蜂鸟针”等自有品牌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产品销售额分别为398.10万元、1328.35万元、830.60万元。
前述业务模式也引发了监管的高度关注,在首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贝普医疗“说明报告期内ODM与自有品牌销售收入的占比,结合与主要ODM客户的合作历史、公司产品占相关客户同类产品的采购比例等,分析公司与ODM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
根据贝普医疗披露,报告期内,公司ODM模式销售金额分别为1.93亿元、3.15亿元、2.43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依次为71.09%、75.02%、65.53%;自有品牌销售金额分别为398.10万元、1328.35万元、830.60万元,占比依次为1.47%、3.17%、2.24%。
同时,针对与ODM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贝普医疗主要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ODM客户较为稳定,公司与主要ODM客户均保持了较长期的合作关系、黏性较强;当前,公司已完成对艺展贸易医疗器械相关客户资源收购,除艺展贸易外,公司与其他主要ODM客户仍维持友好合作关系,交易具备可持续性。
值得一提的是,贝普医疗前述回复披露的相关数据还遭到监管的进一步追问,在第二轮问询中,深交所指出,“经比对,ODM收入和自有品牌收入合计远低于公司各期收入金额,差异在5000-10000万元之间。”因此,深交所要求贝普医疗说明前述差异的原因及其构成。
而根据贝普医疗披露,其主营业务中还包含无品牌产品收入,主要为针管、散装注射针等产品零配件,应用于继续生产一次性医用穿刺注射器械成品。报告期内,公司无品牌产品收入分别为0.74亿元、0.91亿元、1.20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依次为27.44%、21.82%、32.23%。
同业竞争遭两次问询
此外,同业竞争亦是贝普医疗两轮问询中被重点关注的问题。
招股书显示,张洪杰直接持有贝普医疗72.49%股份,通过担任温州贝益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温州贝拓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5.86%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78.35%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与此同时,张洪杰的弟弟张洪瑜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宏宇五洲合计20%股份,位列宏宇五洲第三大股东,为宏宇五洲三位实际控制人之一。
据悉,宏宇五洲主营业务为一次性使用无菌输注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其他诊断、护理等相关医疗用品的集成供应,其主要产品为注射器、输液输血器、医用穿刺针,与贝普医疗所从事业务具有一定相似性。
不仅如此,贝普医疗还与宏宇五洲存在关联交易,报告期内,贝普医疗向宏宇五洲销售金额分别为182.72万元、247.72万元、521.15万元,占营收比重依次为0.67%、0.59%、1.38%。据悉,贝普医疗向宏宇五洲销售的主要为采血针中的A-N型产品。值得一提的是,报告各期,贝普医疗向宏宇五洲销售的A-N型采血针价格均低于平均价格。
这也引发了监管的高度重视,在首轮审核问询中,深交所要求贝普医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关于同业竞争相关规定,分析公司与宏宇五洲之间是否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对此贝普医疗答复多项理由,主要包括:首先,公司生产经营场所集中在浙江省温州市,宏宇五洲则集中在安徽省安庆市,距离较远,自成立以来双方便在不同地域发展;其次,双方主要经营市场存在差异,公司核心产品胰岛素注射相关产品主要市场集中在欧洲、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市场相对集中,而宏宇五洲主要销售普通型穿刺注射及输注产品,下游客户分布相当分散,散布在亚洲、欧洲、南美洲、北美洲、非洲等众多国家和地区,亚洲是其第一大境外市场;再次,公司与宏宇五洲核心产品存在明显差别,公司立足于自产高质量针管,重点发展胰岛素注射相关产品(胰岛素笔针、胰岛素注射器)等专用性较高、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宏宇五洲通过自产与集成供应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为客户提供普通型注射器、穿刺针、输液输血器械等产品,胰岛素产品(胰岛素注射器、胰岛素笔针)并不是宏宇五洲重点发展的产品。
但前述理由似乎并未打消监管疑虑,在第二轮问询中,深交所指出公司的收入结构表中,胰岛素笔针收入占比为13%-24%,专科注射器(含胰岛素注射器)收入占比为20%-26%,其他产品均为针管、其他穿刺针、非专科注射器等。贝普医疗需说明在非胰岛素类产品占比更高的情形下,公司与宏宇五洲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理由的充分性、准确性。
对此,贝普医疗表示,公司与宏宇五洲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主要理由包括:宏宇五洲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应认定为构成同业竞争”的竞争方;宏宇五洲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亲属单一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洪杰与张洪瑜各自独立发展,不存在商业利益关联;公司与宏宇五洲均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防范关联方利益输送;公司与宏宇五洲的产品结构存在明显差异;公司与宏宇五洲采购、销售渠道存在明显区别;公司与宏宇五洲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财务、业务、技术等方面均相互独立;公司在未来发展战略方向上与宏宇五洲亦存在明显差别;一次性医用穿刺注射器械行业市场开放且规模巨大,公司与宏宇五洲差异化发展空间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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