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店达人涉嫌发布违背公序良俗广告 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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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施本允
消费者对店家爆粗口、翻白眼、水泼脸,这是消费纠纷?视频画风一转:消费者不满意的原因居然是店家价格便宜、手艺精湛。看完视频的小伙伴这才发现,所谓探店分享原来竟是广告……近年来,达人探店在互联网流量加持下风生水起,探店逐渐发展为一项产业,部分达人将日常探店转变为商业推广,因未标注“广告”提示,消费者真假难辨,达人探店由“排雷”变“布雷”。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也就是说,达人探店属于广告,推广视频必须标明其属性。
为了保障《办法》施行效果,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及时迭代更新“云哨”网络直播与移动互联网监测平台,新增辖区直播及短视频账号2960多个、算法模型13组、采集线路2组,以数字手段辅助监管,排查出2757条涉嫌线索。
记者了解到,为防止达人“踏红线”,今年4月下旬,玉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多种方式联系探店达人,要求商业探店视频依法标注“广告”,避免误导消费者。
前期,玉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云哨”网络监测平台发现,辖区内一探店达人在视频号上发布探店广告,该广告以消费纠纷为噱头,达人通过扮演消费者向服务人员面部泼水加爆粗口的方式吸引流量,涉嫌违法。
执法人员调查后得知,玉环一广告公司签约的两位达人协助店家拍摄推广视频。到店后,两位探店达人分饰服务人员和消费者。在服务人员询问消费者对理发服务是否满意时,消费者突然将手中未喝完的水直接泼向服务人员并出言侮辱。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仅仅几秒后,消费者又以店家服务到位、价格便宜为由反转剧情。当事人泼水、爆粗口等方式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妨碍社会公共秩序且行为侮辱他人人格尊严,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另查明,当事人在收到玉环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告知后,仍未依法在探店视频广告画面中标注“广告”,误导消费者。该行为可能导致部分消费者信以为真,模仿达人行为,极易引起社会纠纷。
因当事人发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视频,且探店广告未显著标注“广告”字样,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和《办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玉环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并将依据《广告法》和《办法》给予严惩。据悉,该案系《办法》实施后,浙江省查处的首例探店达人涉嫌发布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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